编者注: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2012年以来,在学校组织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我校各级党组织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的实践成果。在迎接建党92周年之际,我们将部分创新做法举措予以刊发,供交流借鉴。
人文与社会学院:
积极探索学生党员发展的“承诺制-答辩制”
2012年上半年,人文与社会学院积极探索创新党建工作,特别是创新党员发展模式,走出了一条大学生党员发展“承诺制”到转正“答辩制”的新路子,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的新尝试,是学院深入推进大学生学风建设的新举措,是创新我院党员发展模式的一项“阳光工程”、“质量工程”,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效机制。
一、实施背景
新的形势下,如何从机制上更有效地保障学生党员发展质量,已成为当前党建工作研究的重要课题。近年来,人文与社会学院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预备党员预备期内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全面深入的了解,加强学生预备党员入党后思想教育,建立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其健康成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和90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际,探索性地开展学生党员发展机制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党员发展“承诺制”到转正“答辩制”,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已成为我院今年大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重点研究的课题。
二、实施情况
(一)认真研究,精心准备
为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加强学生党员党性教育,保持党组织生机与活力,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的透明度和公认度,切实保障党员质量,让这支队伍真正在学生中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在预备党员发展“承诺制”基础上,积极探索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2012年5月份,学院党总支召开会议专门就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工作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人文与社会学院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办法(试行)》和《人文与社会学院2008级人文教育专业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工作方案》。成立了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答辩小组,小组由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委员、辅导员、入党介绍人、教师和学生党员代表等组成,答辩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精心设计了有关答辩小组评议打分表和与会人员民主测评表,确定了答辩程序和具体答辩环节,分转正陈述、现场提问、民主测评、答辩评议等,力图为此次预备党员转正答辩会的顺利召开提供保障,将此次答辩会落实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顺利实施
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是为了全面加强对预备党员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深入了解的重要举措,是对预备党员发展一年来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检验。预备期满的学生党员就党的知识、理想信念、学习工作表率作用发挥等公开答辩,接受询问,与会人员现场测评。
在答辩会现场,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通过PPT和口头展示的方式向与会人员就一年来的思想状况、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存在的不足等方面的情况作了简要汇报,重点对发展预备党员期间的承诺事项的实现情况进行了汇报。在答辩人现场汇报结束之后,转正答辩小组成员依次进行了现场提问,提问内容包括党建基本知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毕业生文明离校等相关问题,答辩人对每个提出的问题都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并细致全面回答,答辩测评小组根据汇报情况和现场答题给出最后测评成绩。答辩结束,与会的学生干部和一般群众根据现场答辩和平时表现对答辩人进行了民主测评,答辩小组汇总了答辩组评分及民主评分。
(三)认真总结,反思提高
答辩会结束后,我们及时对此次工作进行了总结。参与的同志认为,此次制定的《安庆师范学院人文与社会学院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安庆师范学院人文与社会学院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工作方案》都是非常可行的,实施起来也非常得力,对其中答辩环节的设计也符合答辩的要求。今后,学院将逐步推开此项工作,将党建工作做扎实、做深入,还要更好地综合考虑各种客观因素。
三、实施办法
为保障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工作的顺利实施,学院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庆师范学院人文与社会学院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实施办法(试行)》。本《实施办法》包括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内容要求、具体实施办法等内容。
《实施办法》指出,党员转正答辩制,是在党员转正支部大会之前,由支部委员会就以转正申请人一年来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情况、工作表现和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对申请人进行提问的一种制度。通过实行答辩制,进一步考察转正申请人对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掌握情况、申请人的思想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水平和预备期内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等。
《实施办法》规定了党员转正答辩12方面的工作,具体如下:
1、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是指预备党员递交转正申请后,党支部采取答辩的形式,就转正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和理解及预备期以来学习、工作、生活表现情况、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等作进一步考察的制度。
2、预备党员转正答辩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
3、成立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委员、辅导员、入党介绍人、教师和学生党员代表组成。答辩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
4、转正答辩会由党总支委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入党介绍人、支部全体党员、辅导员、入党积极分子和普通同学代表参加。
5、答辩会由学生党支部举行,由答辩人所在学生党支部书记主持。
6、答辩程序:
(1)主持人介绍答辩会的出席对象及会议程序。
(2)预备党员对预备期以来的表现做汇报,陈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的掌握与理解,预备期内理论水平等方面的提高情况;②自身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率作用;③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④自身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转正对象接受答辩小组现场提问,并当场回答。
(4)根据答辩情况,答辩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价。
7、答辩小组评议。对转正对象公开答辩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考核意见,填写答辩评分表。答辩成绩实施百分制,进行汇总后得出平均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8、民主测评。公开答辩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表,测评表分公开答辩情况和平时表现情况两个部分,以示评议的客观公正。测评成绩实施百分制,进行汇总后得出平均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9、考察结果反馈。由党总支将公开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情况反馈给支部及转正对象。其中,答辩成绩作为支部大会讨论转正的依据,民主测评仅作参考。
10、对答辩成绩合格的,支部应在15天之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对答辩成绩不合格的,支委会应认真进行分析,如有影响转正或有明显不符合党员条件的问题,支部党员大会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延期转正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如无原则性问题,不影响转正的,也应在一个月时间内召开党员大会,按规定程序讨论其转正问题。
11、学生预备党员对答辩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答辩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12、答辩安排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之前进行。答辩情况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答辩内容和结果须形成文字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四、实施效果
预备党员转正答辩的实施,是进一步探索我院学生预备党员发展“承诺制”向转正“答辩制”的深入,是适应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需要,在学生党员组织发展中的一次创新性尝试,收到了良好效果,不仅得到了学院领导和教职工的肯定,也受到了学院广大学生的极大关注,有效地促进了在校大学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蓬勃开展。
学院将在认真总结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的基础上,按照《》深入探索预备党员发展答辩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答辩制,逐步形成学生党员发展从考察、培养到发展系列答辩制度,形成较为系统的党员发展教育体制,以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深入推进大学生党建和思想教育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执笔人:陈秀。刊用时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