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选聘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网上报名工作将于6月9日正式开始,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选聘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做好摸底登记工作。各学院通过召开毕业生动员大会或毕业班级座谈会等方式,动员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踊跃报名。同时对有报名意向的学生进行摸底、登记。
二、做好证明材料的准备工作。各学院要将本院确定将要报名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8日下午4时前报校选聘工作办公室(行政楼南412办公室)。在全省统一报名时间内,临时决定报名的,要在两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照片1张(必须和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
3、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加盖党总支公章);
4、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加盖院系公章和相关部门公章);
5、受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发证部门公章);
6、专科应届毕业生非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由院(系)或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获奖证书;
7、2008、2009年毕业的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需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员证明。
二、做好报名统计工作。按照以往惯例,省选聘办都要求高校对选聘生报名情况采取日报制,以便及时掌握各地市报名情况,作出相应调整。所以,各学院在6月9日至19日的报名时间内,要将每日报名情况(含报名人数和各地市报名人数)和累计报名情况及时汇总,于每日下午4:30前通过电子政务报组织部。每日4:30后报名的人员计入第二天的报名数。
三、纪律要求。各学院在组织报名工作中要对照上级组织规定的选聘生条件和标准,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前出现少数院系出于好心,为有些不符合条件学生出具了虚假证明,后经省选聘办查实,取消了考试资格;去年选聘办还向我部反馈,有学生向他们反映个别辅导员在毕业生动员会上,公开说过“只要你们愿意,都可以报名,证明材料有院系来处理”之类不负责任的话。这些都使我们工作很被动,也损害了学校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