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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庆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2017年07月07日 15:47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抓实基层、打牢基础,推动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皖组发3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教党﹝2017﹞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安徽省学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着力提升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落实服务功能,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根据“一年推广打基础、二年深化出成效、三年全面上台阶”的要求,按照第一年达标40%、第二年达标80%、第三年全部达标的目标,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力争经过3年努力,使全校所有基层党组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7年3月中旬至5月上旬)。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对照《安徽省学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深入开展调研,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中共安庆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分类细化建设标准,使每个基层党组织定有标尺、干有方向、评有依据。二是层层开展动员。学校召开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会议,各分党委、党总支召开各党支部书记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上级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三是组织业务培训。学校将组织一次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重点讲解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方式方法。

(二)调查摸底2017年5月上旬至5月下旬)。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学校制定标准指标体系,广泛开展自查,切实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逐级建立标准化建设已达标和未达标基层党组织台账,对已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达标基层党组织实行销号管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未达标的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认真分析,找准存在的差距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学校将于5月下旬对各分党委、党总支基层党组织标准建设台账进行检查。

(三)对标创争2017年5月下旬至2019年底)。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对照标准,积极做好申请达标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制定达标措施。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相应具体标准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制定达标措施,明确时间节点。二是开展创建提升。已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开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争当优秀党务工作者、创建先进党支部”活动,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创先争优。三是加强指导协调。上级党组织要注重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综合协调,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为基层党组织创争达标创造有利条件。

(四)考核验收。每年年底,学校将对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主要按照基层自评、组织考评的步骤定期开展。申报对象经考核验收合格的,纳入已达标基层党组织台账管理;对经考核验收仍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尽快达标。对已达标的基层党组织每年组织一次检查。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做好统筹谋划,定期研究调度。党委组织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做好指导协调。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2.注重搞好结合。要紧密围绕学校事业发展,密切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把开展标准化建设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结合起来,同落实年度党建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做到党建工作和事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3.建立督查调度机制。一是制定工作清单。各级党组织每年都要建立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查实找准问题,逐项定目标、定单位、定人员、定时限,促进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实行季报制度。每季度最后一周,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将所辖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情况,包括已达标基层党组织数量、未达标基层党组织数量、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措施报送至党委组织部。三是开展督查考核。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通过集中检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实行动态管理、综合考核。四是强化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内容。

4.广泛开展宣传。一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对推进标准化建设的部署要求。二是培育典型。注重发现、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三是探索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大力宣传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及时总结,固化成果,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

附件:

1.安庆师范大学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2.安庆师范大学管理服务部门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

3.安庆师范大学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

4.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

5.安庆师范大学离退休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1

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安徽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省属高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适用于院(系)级单位党组织。

一、党的组织设置

1.基本设置形式:院(系)级单位经学校党委批准,党员人数50人以下的设立直属党支部或党总支;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2.设置调整: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每学年对所属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3.纪检机构:设立党委的院(系)级单位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设立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院(系)级单位,一般在党的委员会中设纪律检查委员。

4.群团组织:院(系)级单位党组织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团组织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班子队伍建设

5.班子职数: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6.班子任期: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每届任期3年或4年。院(系)级单位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其任期与同级党组织任期一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7.骨干队伍:院(系)级党组织书记符合党性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等要求。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专兼职干部相结合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健全。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

8.自身建设: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制度健全,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三、党员教育管理

9.发展党员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党员发展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每半年开展1次党员发展工作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10.党员教育培训:落实学校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本单位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安徽先锋网或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党员教育,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安徽先锋网微信和“安庆师范大学党建e平台”党员订阅率不低于60%、党组织负责人订阅率不低于90%。突出党性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

11.党费收缴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督促指导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及时公布党费收缴情况,每年1月、7月,通过党内文件、党务公开栏、校园内网等形式,分别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布1次收缴情况,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2.组织关系管理:配合学校党委组织部,每年6月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转工作,每年9月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转接工作规范,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

13.流动党员管理:每学期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14.党内激励关怀: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党内表彰活动有关工作。

四、党内组织生活

15.民主生活会:分党委(党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16.双重组织生活:分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7.指导党内组织生活:督促检查所属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情况。落实学校党委部署,指导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基层组织生活正常。分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党组织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18.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五、作用发挥途径

19.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组织活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教师日常管理,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

20.围绕教职工党员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党组织活动与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日常管理等工作相互促进。广泛开展“争做‘四有’好干部、‘四有’好老师、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

21.贴近学生党员实际开展党组织活动:党组织活动与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工作相互促进。校地合作扶贫项目有效落实,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基层送管理送技术活动等有计划、有举措。广泛开展“争做‘四有’好学生、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

22.创新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载体:落实“共驻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认领志愿服务岗位、“青春建功在基层、携手共筑中国梦”等活动,活动有计划、有记录。立足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形式、丰富内容、深化内涵,选树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六、工作运行机制

23.民主议事机制:院(系)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等议事规则健全落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党务公开制度健全规范,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24.协调运行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党政领导定期沟通制度落实到位。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健全。

25.责任落实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健全完善,党组织目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分党委(党总支)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制度落实到位。每年开展1次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26.联系服务机制:主题实践、服务承诺、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深入教学、科研、管理、学生工作等一线走访调研。

七、基本工作保障

27.机构人员保障:分党委(党总支)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专兼职组织员的工作覆盖所属各党支部。

28.场所保障:建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提倡一室多用,学生党支部有必要的活动场所。使用学校统一的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及时。有条件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可配备党员电教远教设备,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

29.经费保障:学校划拨的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党费使用向基层党支部倾斜。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30.工作台账:党政联席会议、分党委(党总支)会议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记录完备。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所属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特色工作等台账资料健全完善。党员花名册、组织机构图、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台账资料建立完备。

 


附件2

管理服务部门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安徽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省属高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适用于机关、图书馆等管理服务和教辅部门党支部。

一、党支部的设置

1.支部设置: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党支部一般以部门为单位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以按工作性质相近、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设立联合党支部。

2.支部构成: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宣传和纪检工作。

3.群团组织: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积极做好统战工作。

二、班子队伍建设

4.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增加副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5.班子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6.骨干队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书记、副书记的初任年龄至少能任满一届。

7.自身建设: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党支部书记带头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三、党员教育管理

8.发展党员工作上级党组织发展党员计划落实到位。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

9.党员教育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安徽先锋网或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党员教育,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安徽先锋网微信和“安庆师范大学党建e平台”党员订阅率不低于60%、党支部书记订阅率不低于90%。突出党性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

 10.党费收缴管理指定专人收缴党员党费,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1月、7月份,公示1次党费收缴情况。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可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少交或免交党费。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1.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转接工作规范,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

12.流动党员管理:每学期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13.党内激励关怀:落实学校开展的党内表彰活动,做好评选推荐等工作。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定期开展关怀帮扶活动。

四、党内组织生活

14.“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每年至少邀请1名党委(总支)班子成员为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每月至少组织1次政治学习。

15.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违法党员。

    16.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17.党员活动日: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18.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丰富组织生活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五、发挥作用途径

19.围绕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教书育人开展党组织活动:党支部活动要与日常管理服务相结合、互促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广泛开展“争做‘四有’好干部、争做‘四有’好老师、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积极为广大师生服务。

20.创新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载体:深入开展 “结对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记录。立足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形式、丰富内容、深化内涵,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

 

六、工作运行机制

21.民主议事机制:按照《安庆师范大学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22.责任落实机制:实行党支部目标管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每年开展1次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议范围可根据实际适当扩大。

七、基本工作保障

23.场所保障:党支部要有固定活动场所,提倡一室多用,努力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

24.经费保障:上级党组织划拨的党建工作经费、下拨的党费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25.工作台账“三会一课”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记录完备。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特色工作等台账资料健全完善。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等台账资料建立完备。


附件3

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安徽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省属高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适用于各学院教师党支部。

一、党支部的设置

1.支部设置: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党支部一般按专业、教研室等教学科研实体设置。

2.支部构成: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宣传和纪检工作。

3.群团组织: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积极做好统战工作。

二、班子队伍建设

4.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增加副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5.班子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6.骨干队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学科带头人、教研室负责人兼任,书记、副书记的初任年龄至少能任满一届。

7.自身建设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党支部书记带头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三、党员教育管理

8.发展党员工作:上级党组织发展党员计划落实到位。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

9.党员教育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安徽先锋网或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党员教育,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安徽先锋网微信和安庆师范大学党建e平台党员订阅率不低于60%、党支部书记订阅率不低于90%。突出党性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

 10.党费收缴管理:指定专人收缴党员党费,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1月、7月份,公示1次党费收缴情况。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可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少交或免交党费。党费使用要符合相关规定。

11.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转接工作规范,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

12.流动党员管理:每学期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13.党内激励关怀落实学校开展的党内表彰活动,做好评选推荐等工作。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定期开展关怀帮扶活动。

四、党内组织生活

14.“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每年至少邀请1名党委(总支)班子成员为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每月至少组织1次政治学习。

15.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违法党员。

    16.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17.党员活动日: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18.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丰富组织生活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五、发挥作用途径

19.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围绕教书育人开展党组织活动:党支部活动要与教学科研相结合、互促进,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注意在教书过程中育人。广泛开展“争做‘四有’好干部、争做‘四有’好老师、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

20.创新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载体:深入开展“结对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记录。立足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形式、丰富内容、深化内涵,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

六、工作运行机制

21.民主议事机制按照《安庆师范大学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22.责任落实机制实行党支部目标管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每年开展1次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议范围可根据实际适当扩大。

七、基本工作保障

23.场所保障:党支部要有固定活动场所,提倡一室多用,努力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

24.经费保障:上级党组织划拨的党建工作经费、下拨的党费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25.工作台账“三会一课”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记录完备。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特色工作等台账资料健全完善。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等台账资料建立完备。

 

 

 

 

 

 

 

 

 

 

 

 

 

 

 

 

 

 

 

附件4

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安徽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省属高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适用于各学院学生党支部。

一、党支部的设置

1.支部设置: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应设立党支部。党支部一般按学科专业设置或按年级、班级设置,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党支部也可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若干党小组。

2.支部构成: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宣传和纪检工作。

3.学团组织:支持学生会、团组织和班委会开展工作。

二、班子队伍建设

4.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增加副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5.班子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6.骨干队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教师担任,可选拔优秀学生党员担任副书记。书记、副书记的初任年龄至少能任满一届。

7.自身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洁教育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落实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

三、党员教育管理

8.发展党员工作:上级党组织发展党员计划落实到位。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预审制、答辩制、公示制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程序规范,保证质量。保证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9.党员教育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安徽先锋网或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党员教育,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安徽先锋网微信和安庆师范大学党建e平台党员订阅率不低于60%、党支部书记订阅率不低于90%。突出党性教育,加强学风建设,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

10.党费收缴管理:指定专人收缴党员党费,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1月、7月份,公示1次党费收缴情况。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1.组织关系管理:每年6月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转工作,每年9月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转接工作规范,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

12.流动党员管理:每学期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13.党内激励关怀: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党员,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定期开展关怀帮扶活动;落实学校开展的党内表彰活动,做好评选推荐等工作。

四、党内组织生活

14.“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每年至少邀请1名党委(总支)班子成员为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

15.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违法党员。

    16.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17.党员活动日: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18.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专业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丰富组织生活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五、发挥作用途径

 19.围绕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开展党组织活动:党支部活动要与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相结合、互促进,引导学生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推动形成优良党风、校风、学风做贡献。

 20.贴近学生党员实际开展党组织活动:深入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春建功在基层、携手共筑中国梦”等活动,广泛开展“争做‘四有’好学生、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做到活动有创新、有内涵、有计划、有记录,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运行机制

    21.民主议事机制:尊重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支持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院(系)和学校管理工作,畅通学生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22.责任落实机制实行党支部目标管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每年开展1次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议范围可根据实际适当扩大。

七、基本工作保障

23.场所保障:党支部要有固定活动场所,提倡一室多用,努力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

24.经费保障:上级党组织划拨的党建工作经费、下拨的党费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25.工作台账“三会一课”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记录完备。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特色工作等台账资料健全完善。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等台账资料建立完备。

 

 

 

 

 

 

 

 

 

附件5

离退休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安徽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省属高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适用于离退休党支部。

一、党支部的设置

1.支部设置: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党支部一般本着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参加组织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进行设置。

2.支部构成: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宣传和纪检工作。

二、班子队伍建设

3.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增加副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4.班子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5.骨干队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党员同志担任。党员普遍高龄的党支部,可采取由在职干部党员担任联络员或支部委员的方式协助支部开展工作。

6.自身建设: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引导广大离退休党员“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三、党员教育管理

7.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制定组织发展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关心培养离退休人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对符合党员条件,达到党员标准的离退休人员,要及时吸纳。

8.党员教育培训:一般每月组织集体学习一次。党支部书记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提倡自学,学习的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要注重实效。

 9.党费收缴管理:指定专人收缴党员党费,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年1月、7月份党员,公示1次党费收缴情况。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可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少交或免交党费。党费使用要符合相关规定。

    10.组织关系管理:离退休人员党员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学校,也可本着自愿原则转入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和乡镇党组织。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

    11.流动党员管理:离退休人员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地点固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居住地党组织,出国(境)时间较长的离退休人员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在国(境)外的思想、学习等情况;出国(境)定居的离退休人员党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积极做好流动党员登记,“双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12.党内激励关怀:对离退休人员党员政治上多关心、思想上多沟通、生活上多照顾、精神上多关怀,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大力宣传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和离退休人员党员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树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和离退休人员党员的良好形象。落实学校开展的党内表彰活动,做好评选推荐等工作。

四、党内组织生活

13.“三会一课”: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听党课和参加党内其他活动。根据离退休人员党员的年龄、身体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组织生活。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以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支部要采取送学上门、送教上门等方式,向他们传达重要会议和活动情况,听取意见和要求。

14.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参加。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违法党员。

    15.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16.党员活动日: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17.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党员群体特点,丰富组织生活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五、发挥作用途径

 18.围绕“服务大局,发挥余热”开展党组织活动:要结合离退休人员党员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使离退休人员党员不断增强组织观念,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并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充分发挥离退休人员党员服务学校工作大局中的独特作用,鼓励他们在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学生“四成”、教学督导和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等方面多作贡献。

 

六、工作运行机制

19.民主议事机制: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定期向离退休人员党员通报有关情况,虚心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保障离退休人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0.责任落实机制: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每年开展1次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七、基本工作保障

21.场所保障:党支部要有固定活动场所,提倡一室多用,努力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

22.经费保障:上级党组织划拨的党建工作经费、下拨的党费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23.工作台账“三会一课”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记录完备。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特色工作等台账资料健全完善。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等台账资料建立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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