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组织: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开学初有关党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照检查和推进2018年党建重点任务的落实
对照2018年党建重点任务,继续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以党支部提升行动为抓手,紧扣指标体系,围绕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对标争先,争创先进。
1.谋划达标验收。要根据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安排,把握好工作进度,积极谋划年底的达标验收工作。
2.制订2项制度。根据党建重点任务,我部草拟了《×××院级党组织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的实施办法》(附件1)和《×××院级党组织党支部工作年度考评实施办法》(附件2),供参考。请各院级党组织据此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抓紧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按照规范程序征求意见、讨论通过,于9月21日前报组织部备案。
3.领取工作材料。为方便各级党组织书记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一目了然”“一看就懂”,我部根据学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际,印制了《安庆师范大学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一本通》,供党支部书记参照执行。请各学院尽快派人来组织部领取。
二、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遴选工作
请各院级尽快启动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于9月30日前报送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名单(附件3、4)。组织部(党校)将于10月中旬启动发展对象培训工作。
各院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计划,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用满名额。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名额的,可提前与我部沟通,我部将根据全校发展党员名额整体使用情况统筹安排。
发展教工党员要向高知群体倾斜。要进一步严明发展党员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对照上学期发展党员检查情况,延续好的做法,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强化文书档案质量意识,党支部书记指导学生撰写合格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志愿,尤其要杜绝雷同、抄袭现象,严格把关,提高质量。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经过调研和征求意见,本学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不再纳入公选课范围。在学校党校“统一时间、统一师资、统一讲义、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的管理下,由各分党校自行安排培训。具体事宜请参见即将下发的《关于做好第58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四、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维护
根据标准化建设要求,请院级党组织9月20日前完成对所属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查看支部是否需要调整、党员信息是否准确、新进党员是否录入、新调整的党员干部和毕业生党员关系是否转移到位,并在此基础上对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维护。拟于2019年换届的党支部,要按照《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于12月份向院级党组织提交换届情况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基层党组织基本情况、上次换届时间、计划换届时间、是否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理由等。党支部应当在任期届满2个月前,专题研究换届事宜,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及时启动换届工作。支部换届情况报我部备案。
五、新生党员材料审核工作
2018级新生已经入学,各院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工作。重点审核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突击发展(离学校或工作单位三个月以内发展)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齐全等。具体审核内容及处理办法,见组织部网页《新进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及处理办法》。
六、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
各院级党组织要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按照《中共安庆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最佳党日”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精心策划好每月第一个星期三的党员活动日,做到活动参与“全覆盖”、活动开展常态化,活动内容重创新、活动效果求实效。
七、选调生回访
各院级党组织要按照《关于开展选调生和选聘生联系回访活动的通知》要求,抓紧做好选调生和选聘生联系回访工作,组织报送相关材料。有关材料请于9月30日前报送。
八、新生的入党启蒙教育
各院级党组织、师生党员主动抓住新生入学这个重要环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积极参与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和专业特长,通过新生入学教育、交流座谈、党员联系班级、关注“安庆师大党建e平台”等方式,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指导新生规范撰写入党申请书,充分发挥党建育人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
1. ×××院级党组织在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的实施办法(仅供参考)
2. ×××院级党组织党支部工作年度考评实施办法(仅供参考)
3.安庆师范大学2018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4.安庆师范大学2018年下半年发展对象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