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首页  部门简介  新闻动态  组织工作  干部工作  党校工作  人才工作  选聘选调  规章制度  服务指南  下载专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习园地 > 正文

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2017年03月02日 00:00  点击:[]

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抓实基层、打牢基础,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省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现就在全省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基层党组织可遵照执行、上级党组织可考核监督的标准体系,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坚定不移闯出新路、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美好安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把总体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基层单位实际情况,对农村、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分类分层次提出具体标准,使每个基层党组织定有标尺、干有方向、评有依据。

2.坚持把典型引路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既要总结运用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成功经验,及时推介宣传基层党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经验做法,供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借鉴,又要强化问题意识,找准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薄弱领域、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

3.坚持把自我提升与上级支持相结合。既要鼓励基层党组织立足自身实际,对照标准查摆整改、创争达标,又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特别是要在班子配备、经费保障、政策激励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基层党组织达标升级。

4.坚持把创争达标与推进工作相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推进日常工作的规范化,以日常工作的成效来检验标准化建设的实效,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5.坚持把落实责任与考核监督相结合。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考核验收、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形成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强大推动力,确保标准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落实服务功能,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

1.推进组织体系设置标准化。以扩大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为着力点,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确保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体制明晰。

2.推进班子队伍建设标准化。以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着力点,创新培养选拔机制,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做到选拔导向鲜明、人员素质优良,班子结构合理、成员责任明确。

3.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严格发展党员,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到党员队伍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纪律严明、作用突出。

4.推进党内组织生活标准化。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着力点,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得到显著增强。

5.推进工作载体建设标准化。以党员群众满意为着力点,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本领,各项载体抓手务实管用,受到党员群众普遍欢迎,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6.推进活动场所建设标准化。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着力点,推进场所规范建设,丰富场所服务功能,做到场所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硬件配置齐全、场所功能完备,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较好满足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

7.推进工作运行机制标准化。以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机制运行,做到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

8.推进基本工作保障标准化。以保证基层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为着力点,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做到基层党组织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

四、方法步骤

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一年推广打基础、二年深化出成效、三年全面上台阶”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力争经过3年努力,使全省基层党组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1.搞好动员部署。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建设的具体标准、年度完成任务和推进措施,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作为组工干部、基层党务骨干,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化认识、明确任务、掌握方法。

2.开展摸底自查。各级党组织要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对照相应标准,广泛开展自查,切实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逐级建立标准化建设已达标和未达标基层党组织台账,对已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达标基层党组织实行销号管理。上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未达标的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认真分析,找准存在的差距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3.对照标准创争。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对照相应具体标准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积极开展创争达标活动;自我评估达到标准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申报。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标准,结合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继续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争当先进优秀。上级党组织要注重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综合协调,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为基层党组织创争达标创造有利条件。

4.进行考核验收。建立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坚持分级负责,由上一级党组织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达标申报对象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要按照基层自评、组织考评的步骤定期开展。申报对象经考核验收合格的,纳入已达标基层党组织台账管理;对经考核验收仍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尽快达标。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工)委每年要按照一定比例,对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抽查;所属基层党组织较多的基层党委每年也要按照一定比例,对所属达标基层党组织进行抽查。

五、组织保障

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省第十次党代会作出的重要部署。各级党组织要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发扬严实作风,坚持落细落小,确保取得实效。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工)委要认真落实责任,搞好统筹谋划,定期研究调度,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要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2.强化督查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工)委要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要强化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市、县、乡党委书记要带头深入基层,对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进行调研,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调度指导,探索开展网上申报、网上考核、网上抽查。要严肃工作纪律,对督查抽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强化典型带动。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加大总结推广力度。要注重宣传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基层党组织比学赶超,为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4.注重工作实效。要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把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顺利进行、取得实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对标准化建设推进中取得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

附件:

1.安徽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2.安徽省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3.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4.安徽省学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5.安徽省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6.安徽省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7.安徽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3:

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试行)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党组织,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等。

二、党的组织设置

3.基本设置形式: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4.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一般以本单位内设机构、所属二级单位设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以按工作性质相近、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流动性较大的单位,可以项目组、课题组或相应地域为单位建立临时党组织。

5.设置调整:每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6.纪检机构: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三、班子队伍建设

7.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1名专职副书记,按部门内设机构正职配备。

8.班子任期:市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每届任期3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一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9.骨干队伍: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书记、副书记的初任年龄至少能任满一届。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般按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2%比例配备,单位工作人员较少或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保证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和职级待遇。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有组织、有计划。

10.自身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每个任期内至少脱产参加1次党务工作培训,新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任职培训,定期安排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党员干部培训机构轮训。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建设制度健全。

四、党员教育管理

11.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12.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安徽先锋网或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党员教育,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和安徽先锋网微信党员订阅率不低于60%、党组织负责人订阅率不低于90%。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

13.党费收缴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单独设立党费管理账户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4.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有序。

15.党内激励关怀: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每年开展1次党内表彰活动。

五、党内组织生活

16.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

17.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18.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19.民主生活会:党委(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20.双重组织生活: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1.党员活动日: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22.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六、发挥作用途径

23.服务中心工作:机关党组织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搞好服务;事业单位党组织围绕深化分类改革、促进事业发展搞好服务。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本部门本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

24.加强党内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按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行为。基层党组织专职书记或副书记列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落实到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党员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25.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性开展谈心活动、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七、工作运行机制

26.民主议事机制: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健全。党员对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落实到位,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有力。

27.联系服务机制:按照“双联系”要求,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扎实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示范岗、“三亮三创三比三评”、“四零服务竞赛”等活动深入实施。

28.责任落实机制:基层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每年开展1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八、基本工作保障

29.场所保障:有固定活动场所,并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以各级党的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或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及时。配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

30.经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开展重大活动时,专项经费拨付及时到位。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九、附则

31.本标准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4

安徽省学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包括由国家举办的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党组织、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民办高校、民办中小学、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成人高等教育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参照执行。

二、党的组织设置

3.基本设置形式:高等学校设置党的委员会;院(系)级、中小学校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4.院(系)级以下党组织设置:党组织设置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在职教职工党支部一般按院(系、所)、专业、教研室、部门等教学科研管理实体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学科专业设置或按年级、班级设置。正式党员在3人以上的学生班级,原则上按班级设置党支部,不足3人的,可与学科专业相近的班级或年级联合成立党支部。

5.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中小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也可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

6. 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办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

7.其它类型党组织设置:校外师生党员较为集中的实习实训点、海外学习进修地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按离退休人员原所在工作单位隶属关系或便于活动开展的原则设置。

8.隶属关系: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按谁举办谁批准的原则设置;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市、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高等学校等单位和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校,其党组织关系一般由举办单位和部门党组织管理;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党组织。

9.设置调整:每学年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10.纪检机构:学校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11.群团组织:学校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班子队伍建设

12.班子职数: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一般由7-11人组成,设立常务委员会的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委员一般15-31人,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7-11人。本科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1-3人;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党的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高校院(系)级、中小学校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出资人或校长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民办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副书记。

13.班子任期: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院(系)级、中小学校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一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14.骨干队伍:高等学校党委书记符合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院(系)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书记符合党性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等要求;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符合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等要求,党组织书记、校长由一人担任。建有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专兼职干部相结合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高校专职人员的配备一般占全校师生员工总数的1%左右,其中,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建工作,懂教育善管理、有奉献精神的要求,选优配强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民办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15.自身建设: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管理制度健全,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党员教育管理

16.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

17.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安徽先锋网或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党员教育,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和安徽先锋网微信党员订阅率不低于60%、党组织负责人订阅率不低于90%。突出党性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

18. 党费收缴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单独设立党费管理账户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9.组织关系管理:每年6月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转工作,每年9月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民办学校党组织从聘用环节全面掌握教职员工党员身份并纳入有效管理,在校从事专职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入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发展转接工作规范,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

20.流动党员管理:每学期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1. 党内激励关怀: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每年开展1次党内表彰活动。

五、党内组织生活

22.“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

23.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24.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25.民主生活会:党委(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26.双重组织生活: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7.党员活动日: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28.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六、作用发挥途径

29.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组织活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教师日常管理,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安排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综合素质高的教师授思想政治课,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

30.围绕教职工党员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党组织活动与学科建设、科研教学、日常管理等相互促进。广泛开展“争做‘四有’好干部、争做‘四有’好老师、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

31.贴近学生党员实际开展党组织活动:校地合作扶贫项目有序有效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基层送管理送技术活动等有计划、有举措。广泛开展“争做‘四有’好学生、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

32.创新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载体: “共驻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认领志愿服务岗位、“青春建功在基层、携手共筑中国梦”等活动有计划、有记录。立足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形式、丰富内容、深化内涵,选树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七、工作运行机制

33.民主议事机制: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的机制健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委会、常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等议事规则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健全规范,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34.参与决策机制: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民办学校把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涉及民办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党组织参与研究讨论,董(理)事会作出决定前,征得党组织同意;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事项,由党组织研究决定。

35.协调运行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党政领导定期沟通制度落实到位。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得到发挥,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健全。

36.责任落实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健全完善,党组织目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每年开展1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37.联系服务机制:主题实践、服务承诺、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广泛开展。学校领导干部定期深入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一线走访调研。

八、基本工作保障

38.机构人员保障:高校党委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学生工作部等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党委组织部至少配备1名组织员。规模较小、党员数量较少的高等学校,可设立综合性党务工作部门。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中小学校要根据办学规模、党员人数等,设立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

39.场所保障:学校党组织建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提倡一室多用,学生党支部有必要的活动场所。以高校党委、市、县(市、区)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为单位统一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及时。有条件的党支部,可配备党员电

40.经费保障:高等学校按照教职工党员人均不低于100元、学生党员人均不低于50元的标准核定党支部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关闭

  通知公告 更多>>
推荐参加第二批全省高校“双带...
安徽省2023年招录选调生考察公...
公 示
推荐参加省级第二批“双创”申...
2023年度校三星党支部认定、评...
2023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学校第二批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
关于我校全省首批新时代高校党...
关于例行核算调整在职党员2021...
安庆师范大学党费缴纳公示(202...
  办事指南 更多>>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流程图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图
支部党员大会流程图
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图
安庆师范大学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暂行规定
安庆师范学院发展党员流程
安庆师范学院接转组织关系流程图
  文件下载 更多>>
【理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理论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全文
【理论学习】在庆祝中国共产主...
【理论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
【理论学习】在中国共产党安徽...
【理论学习】习近平:在纪念辛...
【理论学习】在庆祝中国共产党...
【理论学习】习近平:以史为镜...
【理论学习】习近平在“不忘初...
课件下载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党校)
地址:安庆师范大学